利未记有不少经文,清楚列出什么可以吃、什么不可以吃。神要以色列民学习按神吩咐的细则来吃东西,是要操练他们觉察自己是神“祭司的国度,圣洁的国民”(出19:6),要子民与外邦人有所不同,从而彰显神的荣美。

利3:16-17,7:23-27:禁脂油的规条

利3:16-17:“祭司要在坛上焚烧,作为馨香火祭的食物。脂油都是耶和华的。在你们一切的住处,脂油和血都不可吃;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。”

利7:23-27:“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牛的脂油、绵羊的脂油、山羊的脂油,你们都不可吃。自死的和被野兽撕裂的,那脂油可以做别的使用,只是你们万不可吃。无论何人吃了献给耶和华当火祭牲畜的脂油,那人必从民中剪除。在你们一切的住处,无论是雀鸟的血是野兽的血,你们都不可吃。无论是谁吃血,那人必从民中剪除。”

两处背景都是献平安祭。平安祭是用来表达感恩。献祭者可以吃祭肉,也表达了神愿意与百姓共享肉食,一同团契。但两段和平安祭相关的经文里,都强调不可以吃脂油和血。原因如下:

1.    脂油是属于神的“最好之物”:旷野中的以色列民,看脂油象征“力量”和“最好的部分”。不吃脂油,就是表示把最好的珍品献给神。

2.    不效法外邦的祭祀做法:神庙铭文与祭祀菜单显示,古埃及祭司常把献给神明的丰盛供物在仪式后带回自用,饮食中充满高脂肉类,可以想像那样的宗教文化如何把“脂肪”视为享乐一部分。有学者于是推想,利未记中将脂油专属于耶和华、禁止人食用,也可能在更大层面上,塑造以色列与周围民族不同的敬拜与饮食习惯。

利11章:洁与不洁

1.    结构上,11章可分四大部分:一、“可吃和不可吃的动物”(2-23、41-42节);二、“动物尸体所产生的不洁和处理”(24-40节);三、“遵行这些律法的目的”(43-45节);四、全章内容总结,带出主旨(46-47节)。

2.    在第一大部分“可吃和不可吃的动物”里,可再细分为:陆上四足动物(2-8节);水里的动物(9-12节);天空的飞鸟(13-19节);飞的昆虫(20-23节);地上爬行的动物(41-42节)。整体上仍是按“地、海、天”这些栖息范畴来分动物的类别,呼应了创世记里神按不同领域创造万物的那种各从其类,有秩序的分类方式。这章的主旨记载在46-47:“这是走兽、飞鸟,和水中游动的活物,并地上爬物的条例。要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,可吃的与不可吃的活物,都分别出来。”

3.    请注意47节“分别出来”。在创世记,“分别”,或解作分开,这个词很重要,耶和华创造万物时,日和夜、光和暗、上面的水和下面的水……都被耶和华分开,分别出来,来划定界限,而动物也按天、地、海这三个基本的界限归类。利11:45解释“分别”出来的原因:“我是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耶和华,要作你们的神;所以你们要圣洁,因为我是圣洁的。”也就是说,当以色列人遵从神吩咐的食物条例进食,把可吃的和不可吃的动物分别出来,其实就是在实践出19:6的呼吁──当圣洁的国民,因为耶和华是圣洁的,子民也当圣洁。

4.    利11章分别“洁净”和“不洁净”的准则:一、把饮食律看作“身分记号”和“界线标志”。二、从“创造秩序的分类完整”来理解,道格拉斯等学者认为:能清楚归入创世记所展示的“地、海、天”范畴,并在形态和行为上符合各自领域的“典型范式”、不混杂的动物,被视为洁净。那些“不合其类”、打破类别边界,或在象征意义上更多连结死亡与腐败的物种,则被视为不洁。借此,饮食律法在日常饮食中重申神在创造中所设定的秩序与界限。三、是综合异教背景与象征意义的“多重动机”看法。部分研究指出:某些被列为不洁的动物,在周边民族中与偶像崇拜、死亡或混乱力量相关。饮食律把这些物种排除出神子民的餐桌,以巩固属灵与文化的界限。四、是“健康、卫生”作为次要、附带益处的角度。某些近代研究尝试从寄生虫、疾病传播等角度解释不洁动物的名单。上述解读不一定互相排斥,也可互补。神清楚指出,你们要成为圣洁,因为我是圣洁的,所以你们要这样吃。(利11:44-47)因此,就11章的食物洁净条例,食物,肯定是分别为圣的记号!

5.    今天,我们不须遵守旧约中这些食物洁净的条例,因为在新约里,神让我们看见食物条例已完成它预示与教导的功能,不再作为神子民身分的界线。先是,耶稣基督教导:真正污秽人的是从心里出来的(可7:15、19)。其次,新约作者指出:福音要广传外邦,饮食作为“界线”已退位。在约帕海边的皮革匠西门家里,神借食物异象,让彼得明白:福音不只给予犹太人,也给予外邦人。饮食上的分别,不再可以成为拒绝外邦人的理由。在徒15章的耶路撒冷会议中,初代教会领袖达成共识:外邦信徒不须全面遵守利未记食物洁净的条例。会议仍保留了少数与食物相关的做法,主要是为了保持教会中犹太信徒与外邦信徒之间的合一,并保护信徒远离偶像崇拜的污染。使徒保罗也强调,神借着十字架,把犹太人和外邦人双方合而为一,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,使两下归为一体(弗2:11-22)。这“隔墙”很大一部分,正是在实际生活中把犹太人和外邦人隔开的宗教规条,包括饮食上的界线。

利17:10-14:禁血

“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,若吃什么血,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,把他从民中剪除。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。我把这血赐给你们,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;因血里有生命,所以能赎罪。因此,我对以色列人说:你们都不可吃血;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也不可吃血。凡以色列人,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,若打猎得了可吃的禽兽,必放出它的血来,用土掩盖。论到一切活物的生命,就在血中。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:无论什么活物的血,你们都不可吃,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。凡吃了血的,必被剪除。”利17:10-11这里,神吩咐以色列人不许吃血,而且道明原因,是因血和生命的关系;12-13节则再具体阐明不可吃血的细节安排(例如寄居的外人也不可吃血,打猎得来的猎物的血要怎样处理等)。14节再重申血代表生命的原则,而且再重申吃血的刑罚──“从民中剪除”,与这段开头利17:10首尾呼应。“吃血”,在当时的处境中,不只是指今天有些饮食文化中的直接吃血,例如吃鸭血、鸡血,而是特别也指,在吃肉的过程里吃了带血的肉,也就是吃没经放血的牲畜,或者没有煮熟仍带血的肉。有关这段经文,有三点需要注意:

1.    血与生命的关系:尊重神对生命的主权。“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”的概念,可以追溯到创9:4:神与挪亚所立的约。申12:23也再提到,血是生命;不可将血与肉同吃。生命是由神赋予的,而且生命的主权在神。食用血,象征不尊重神对生命的主权。另外,17:11神告诉百姓,血的用途,就是在祭坛上代赎生命。杀动物的人是夺去了牠的生命,可是当动物的血被倒在祭坛上,就等于把血放在神的桌子上,承认神是生命之主。血所象征的生命也同样得到尊重,这样血就能为宰杀动物的人赎罪。利17:10-12叫人尊重生命,在赎罪的恩典中宣认神才是生命之主。在新约,耶稣基督是完美、终极的祭,祂用自己的血赎回我们的生命,也使我们能坦然来到父面前。

2.    打猎与放血:把生命“还给”神。13-14节谈到吃肉和放血。当以色列民和寄居的外邦人想吃打猎回来的野味,他们必须先把血放在地上,用土掩盖。这象征把活物的生命归给神,宣认生命主权属于耶和华。这个动作提醒他们:即使只是为了吃一顿肉,也不能忘记生命的宝贵和神是生命的主。

3.    禁吃血可能是要与外邦文化分别出来。学界推断:在古代近东一些异教仪式里,确实可以看到血与鬼神、占卜或巫术连在一起的用法,有人相信藉着血可以与灵界建立某种联系。有学者因此推想,神禁止以色列人吃血,不但要他们尊重生命,也可能是要神的子民在饮食习惯上,与四周拜偶像的民族区分开来。

祭司的食物

祭司是特别分别为圣,在神前事奉的人员,被神赋予权柄,可以吃素祭、赎罪祭,赎愆祭,平安祭中的部分祭物。可是在利未记中,也看到耶和华为祭司吃祭物,订了严格的规矩。祭司在什么情况下被定为不洁净不能吃圣物(例如摸了尸体,患大麻风);祭司家里什么人合资格吃圣物,都清楚订明。这些祭司的食物条例再次表明:“吃”本身成为身分与圣洁界线的记号。祭司身分独特,从民中分别出来,专属耶和华,故此可享用圣物;但同时,他们吃圣物也必须按耶和华指示的方式进行,以此反映,他们同样也须接受神给的神圣操练,借着怎样吃,来表达自己已被神分别为圣。有关详情,可看利6-7章和22章。

思考

建议听友也想想,在今年预苦期(2026年2月18日至4月4日)里,可以在饮食习惯上,做出怎样的调整,来帮助我铭记自己的新生命,是祂用宝血重价赎回的。让自己在吃每一顿饭的时候,都会记得,因着主的舍身赎罪,我已分别为圣,只归主所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