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周金句:

“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,末了必站立在地上。”(约伯记19:25)

背景:

1.    圣经学者认为约伯记19章是约伯记的分水岭。从这章可以看到约伯的信心。

2.    在约伯记18章,约伯的朋友比勒达描述了一幅不义者的画像,论断的就是约伯。比勒达是道德主义者,在他的认知中,神是公义的,有罪必有罚,所以公义的神必罚罪恶。因此,比勒达认定约伯之所以受苦,就是因为他犯罪受公义的神责罚,他认定约伯就是一个罪人,约伯如何回应?

3.    听了朋友无端的指责后,约伯不想再为自己辩护或感情用事地激烈对抗。在约伯记19章记载,约伯第二次答辩比勒达,他:
a.    陈明自己的苦难是来自神的主权意志(约伯记19:6-12);
b.    请求朋友们停止无根无据的毁谤,能心存怜悯对待他所面临的苦难(约伯记19:21);
c.    如果朋友仍坚持己见,继续论断指责他,将会遭到神的审判(约伯记19:29)。

4.    那么,约伯对自己所遭遇的苦难又有怎样的新观点?
a.    约伯对今生获得“公断”(约伯记19:7)已经不抱希望,却坚信将来必能得着神的公正审判,因为“在天有我的见证,在上有我的中保。”(约伯记16:19),所以盼望把他的案件“都记录在书上;”(约伯记19:23)。“用铁笔镌刻,用铅灌在盘石上,”(约伯记19:24),这是指用铁笔在石头上刻字,然后在刻纹上灌铅,以便永久保存。
b.    虽然约伯陷入苦难的深渊,但他仍保持对神的信心,圣经学者形容就像从乌云之中投射出一道突如其来的亮光,约伯心灵的光被信心照亮,他宣告“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,末了必站立在地上。”(约伯记19:25)并且三次强调“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。”(约伯记19:26-27)在这之前,约伯只是盼望听见神的“呼叫”(约伯记13:22,14:15),“愿人得与神辩白,”(约伯记16:21)但现在,他却热切地坚信“我自己要见祂,亲眼要看祂,并不像外人。”(约伯记19:27)

思考:透过约伯的朋友,想想我们通常如何帮助遭遇患难的朋友?有哪些错误要避免?

经文解释:

1.    约伯记19:25:“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,末了必站立在地上。”
吕振中译:“至于我呢、我知道赎回我的永活着,末后他必起来、立在尘世之上;”

2.    “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”
可翻译为“因为,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”
a.    “知道”原文和“认识”(约伯记19:13,18:21)是同一个词汇。
约伯记18:21比勒达说约伯是“不认识神之人”,但有谁敢说自己认识神?约伯也确实不够认识神,但信心却带给他越来越多的“知道”:
i.    最初,他“知道”神“必不以我为无辜”(约伯记9:28),也“知道自己有义”(约伯记13:18),接着又“知道是神倾覆我”(约伯记19:6),现在却确切的“知道”那永活的神就是他至近的“救赎主”。
ii.    最后,到了约伯“被更新的时候”(约伯记14:14),他不但要“知道”神的旨意是什么(约伯记42:2-3),更要亲眼看见神(约伯记42:5),证明“我自己要见祂,亲眼要看祂”的信心是从神那里来的。
b.    “救赎主”
i.    原文来自“赎回”,引申为“救赎者”,或作“辩护者”。
ii.    圣经中也被翻译为“至近的亲属”(利未记25:25;路得记2:20)、“报血仇的”(民数记35:19)。
iii.    就是指有责任为至亲复仇或有责任替亲人赎回产业的人,或有责任与亲属未亡人结婚而为死去的人立后嗣的人。
iv.    约伯记19:25的救赎主所指的就是神自己,所有人都抛下、嫌弃苦难中的约伯,但神却是约伯惟一“至近的亲属”。

思考:约伯认定神是他的救赎主,就是他至近至亲的人,今日我们是否也如此认定?这样的认定带来什么影响?

c.    面对朋友无端的论断指责,苦难中的约伯无从辩驳,但他深信两件事:
i.    他将会有辩护者(就是是神自己)证实他的受苦不是因为他犯罪的缘故。
ii.    他将会看见神。

3.    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,“末了必站立在地上”
a.    原文是“最后必站立在尘土之中”,可能指将来神必站在约伯坟墓的尘土上施行审判。
词汇解释:
i.    “末了”指“后来”、“最后”。
ii.    “站立”也可翻译为“起来”(诗篇3:7,76:8),可能指在法庭中站起来施行审判。
iii.    “在地上”直译为“在尘土之上”,指地上的尘土或约伯坟墓的尘土。
b.    难道约伯的指望是将来复活后所面对的终极审判,届时神会洗刷他的冤情?
i.    旧约时代早期,对于永生与复活的事情知道不多,但约伯却认定他死后会见到神,神也会为他伸冤。
ii.    所以,约伯提醒、警告他的朋友们,不要随意论断指责他,因为公义的神也会审判朋友们不公义的论断、批判约伯的错误。
iii.    但也有圣经学者指出,此时约伯所盼望的是神的“公断”,还不是复活,更不是永生(约伯记14:14,16:22),约伯所盼望的是神能洗刷自己的罪名,但“主给他的结局”(雅各书5:11),却不是给他施行“公断”,而是给他带来生命的“更新”(约伯记14:14)!

思考:你曾遭遇被误会受冤屈吗?你如何面对?如果冤屈一直未能洗清,你该怎么办?

总结:

1.    从前,约伯只是盼望听见神的“呼叫”(约伯记13:22,14:15),和“愿人得与神辩白”(约伯记16:21),但现在,约伯却热切地坚信:“我自己要见他,亲眼要看他,并不像外人。”

2.    从前,约伯曾指神为“听讼的人”(约伯记9:33),“天上的见证人”(约伯记16:19),现在他认识到神将替他雪冤,神是他永活的救赎主。

3.    所以,约伯宣告“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,末了必站立在地上。”(约伯记19:25)并且三次强调:“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。”(约伯记19:26-27),约伯早已不寄望人来拯救他,现在的约伯相信一位活的神会证明他的无辜,还他清白,虽然这个指望在目前来看,似乎看不见,但约伯相信即使他死了,见神面的那一天,一切都能够清楚明白。

4.    这迫切的盼望标志约伯在态度上的转变,他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看自己的受苦──纵使生前无法证实自己的清白,也不明白自己为何受苦,但他不会弃掉自己的正直,不会失去对神的信靠,因为他死后必会得见神,纵然世人都离弃他,他仍有神这位救赎主,神必会还他清白,这就是约伯的信心。

思考:在苦难中的约伯,为何仍然能坚持对神的信靠顺服?